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工作安排,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进入考察环节,现将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商调个人档案。考察对象持湖北美术学院开具的档案商调或借阅函赴档案所在地协助调档,由现档案管理部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完成调档,个人不得自提,更不能私拆档案袋。
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发展大厦湖北省人才市场5楼
收件人:包玲 收件联系电话:027-87257956
2.考察对象在湖北人才网下载《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考察表》并填写除考察意见外的其他信息,于2019年5月21日17:00前,送至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人才评鉴与招聘服务部装袋密封。
3.考察对象于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人才评鉴与招聘服务部领取密封袋,自行赴相关单位开展鉴定审查。密封袋不得自行拆封,相关单位鉴定完毕后,再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考察意见单位公章后由考察对象交回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人才评鉴与招聘服务部。
4.2019年5月27日17:00前,考察对象须将相关考察材料送至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人才评鉴与招聘服务部,逾期未提交者,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处理。
须提交的考察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的个人人事档案(档案所在单位另寄);
(2)《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考察表》1份(填写完整、规范并盖章,单独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考察意见出具单位公章);
(3)应聘人员身份证、最高和基础学历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带二维码的电子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打印1份;
(5)应聘人员已婚的,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生行政部门近期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若考取则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管理权限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以及单位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定材料原件1份(可填写在《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考察表》上,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考察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本次考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27-50766287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考察表.doc
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