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通知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经招聘各项考核,根据总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进入招聘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检工作由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项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9年10月14日、15日7:30-11:30,各考生具体体检日期安排请查看附件1《体检日期安排表》。

2、体检地址:湖北省第三人民(中山)医院体检中心(硚口区中山大道26号门诊3楼体检中心1号接待室)。

3、集合时间: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达中山医院门诊3楼体检中心1号接待室集合签到。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签到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报到。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400(现金)。体检费用交由医院体检科收费处。

四、体检纪律。体检过程中,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允许考生以外的人员陪同或尾随影响体检秩序。对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结果公布。体检结果由体检组织单位向考生公布。

六、复检。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湖北省人才市场提交复检申请安排考生到另一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注意事项。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湖北省人才市场工作人员随时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1012日上午12时前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回复湖北省人才市场,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

1.手机短信回复18086676400(发送成功即可),短信回复参考示例:“1014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XXX,已获悉体检通知,保证10月14按时参加体检。

2.电话回复:027-50766287(上班时间)。

招聘工作全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监督。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相关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予以处理,相关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附件1:体检人员及体检日期安排表.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乘车路线及线路图.doc

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