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水市司法局的用人需求,经广水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8名,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从事司法行政协理工作。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加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
5、有较强的信息化办公技能和较强的写作能力,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学习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较高强度工作,适应常驻镇村开展工作;
7、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经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和其它严重违纪行为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人数
基层司法所共8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十里司法所、郝店司法所、吴店司法所、关庙司法所、余店司法所、陈巷司法所、骆店司法所、太平司法所各1名)。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13日,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3日9:00起至7月17日17:30止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进入“广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人员报考系统”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资料
(1)网上填报广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报名资格审查
2020年7月13日10:00起至2020年7月17日18:00止,由考务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等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2020年7月22日9:00至2020年7月25日9:00在湖北人才网广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人员专栏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司法行政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
2、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自动放弃考察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集递补参与考察。
考察工作由广水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共8名体检对象。
1、体检依据有关规定由广水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后,确定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核实。
经公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建立基层司法所后备人才库。
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中,对未进入最终录用名单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建立后备人才库(2年内有效)。本次录用人员因辞职、解聘等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市司法局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对入库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符合条件的依次递补进入工作队伍。
五、管理使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主要从事镇办司法所司法行政协理工作。正式录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特别约定条款),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市政府“以钱养事”人员标准,每人每年4.8万元(包含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被聘用人员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的5日内不能到岗工作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考察、体检。递补人员的考察、体检工作由广水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合同期满后,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其它事项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722-6260505
报名技术咨询:027-50766287
广水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