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监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调整情况
部分招聘岗位因参加统一笔试考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公告》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经招聘单位申报及其主管部门审核,拟调整(核减、取消或保留)部分岗位招聘计划数详见附件1。
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调整后的岗位招聘计划,各岗位按面试入围比例及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报考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2。发布本公告的同时,将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7日~7月2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监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7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16-3323850。
四、资格复审要求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系统内打印的报名表。
(二)身份证原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
(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
(五)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七)岗位表中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八)岗位表中要求有职称、职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九)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考生(包括可能递补的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若因考生未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或者因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而错过资格复审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f附件一
附件二
监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