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要求,侧重综合能力。 二、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开考时间为8:30,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为7:30-8:00,未按规定时间入闱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地点:中共十堰市委党校(十堰市天津路102号)。 四、面试的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五、面试考生分组及抽签 本次面试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六、面试程序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3月22日7:30-8:00到中共十堰市委党校集中,经核实考生身份无误后入闱封闭候考; (二)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并现场宣读面试考场考生须知等规定; (三)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四)按照考生抽签的面试顺序,引考员依次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五)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剩余1分钟时由计时员作出提示,答题超时计时员作出考生停止答题的提示; (七)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八)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签字确认。 七、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该岗位。 八、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考场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附件:2025年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2025年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