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5年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十堰市政府国资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7:00以前到十堰市政府国资委门前场地集合(原市委大院,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25号)。

(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金400元,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进入体检区域。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三)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四)体检后,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十堰市政府国资委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考察注意事项

(一)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政府国资委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的年龄、学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与档案的记载和考察的实际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等。

(四)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政府国资委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19-8693220。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体检和考察由十堰市政府国资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人事科:0719-8693220

监督电话:

十堰市政府国资委机关纪委:0719-8666239

        附件:2025年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