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0名,主要从事治安巡逻、应急处突、文职、专业技术和交通“汉警快骑”等警务辅助岗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品行端正、心理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服从组织、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或有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等情形的人员优先聘用;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有不同要求的,具有警务辅助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3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或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9、国家、省、市规定的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31日09:00起在起晨服务小程序、湖北起晨官方微信公众号、湖北掌上人才查询招聘公告,同时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选择“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点击报名,2025年6月5日12:00截止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服从岗位调剂分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文化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法律常识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线,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低于1:2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工作人员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资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且无法说明缘由,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男性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向摸高,标准为:10米*4往返跑≤14"6(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1000米跑≤4'55"(测评次数为1次);垂直起跳后摸高265厘米及以上(测评次数为3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

女性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向摸高,标准为:10米*4往返跑≤15"6(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800米跑≤4'50"(测评次数为1次);垂直起跳后摸高230厘米及以上(测评次数为3次,1次达标即为合格)。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每项体能测试结果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及毛发检测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纳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十)公示、聘用和递补

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经体检、考察和公示后有关岗位出现缺额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或填写个人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信息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对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

雷警官 18171109728

唐警官 18186082199

谭老师 18674083136

请于指定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武汉长江新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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